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苏宁足协杯决赛外援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苏宁足协杯决赛外援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西甲联赛进入到了最后一轮,比赛结果早已经让大家提不起兴趣,不过在今天凌晨进行的一个场次比赛,却引起了中国球迷的强烈关注。因为在这一场比赛中,从中超联赛出走的前苏宁外援罗杰马丁内斯打入了一球,而且面对的对手还是拥有C罗的皇家马德里。
这粒进球发生在下半场,当是比利亚雷亚尔1比2落后,马丁内斯在禁区内左侧面对两名防守球员,内切一步后兜射远角破门!帮助黄潜2比2扳平了比分,C罗到手的三分变成了一分!
这粒进球完全是马丁内斯个人能力的体现,从体型来看,这个曾经被江苏球迷称为“胖虎”的前锋变得相当的精壮,体型瘦了不少,看起来状态相当不错!那么我们不禁畅想,如果将苏宁目前的外援前锋博阿基耶换成这样的马丁内斯,苏宁能否拿下冠军呢?
首先,马丁内斯单干能力强于博阿基耶是毋庸置疑的!两人属于欧洲体系流派和南美个人主义两个不同的球员,博阿基耶拿球后会寻求和队友的配合,自己的跑位;而马丁内斯所做的,就是拿到球后去冲击你的防线,即使不能次次成功,但是也能够把你的防线冲的混乱,身后的特谢拉也就有了机会。
对比两人在苏宁的进球效率,马丁内斯无疑更胜一筹。博阿基耶目前八九场比赛,仅仅两球入账,而马丁内斯在16年夏天加盟后,记忆中11轮打进9球,足协杯决赛两个神仙球险些将恒大拉下马!中超后防怕马丁内斯这种冲击力的前锋,如今的全华班后防尤甚!马丁内斯来了,苏宁的进攻会好很多。
但是足球从来就不是简单的相加减。马丁内斯需要大量球员,如果他在,他和特谢拉一人一次持球突破,或许黄紫昌就不会有这么多机会进球了,苏宁也许成绩更好,但是没有了黄紫昌的闪光,或许并不是中国足球更愿意看到的。最后回答这个问题,如果马丁内斯在,苏宁可争冠,参考2016赛季下半段的苏宁,三战恒大1胜2平,战胜上港,连胜申花,6:1石家庄,那时的苏宁无法阻挡,如果足协杯决赛不是裁判问题,苏宁早已战胜恒大拿下足协杯冠军了!况且,现在这个马丁内斯,经过欧洲的高强度磨练,更加的厉害了!
足协杯1/4决赛上,江苏苏宁对阵广州富力,比赛最后时刻,主裁判判给了广州富力队一个点球。扎哈维一蹴而就,广州富力队凭借这粒绝杀淘汰江苏苏宁队,进军足协杯四强。
主裁判吹响终场哨之后,江苏苏宁队外援帕莱塔带头向主裁判抗议最后时刻的点球判罚,喋喋不休的和裁判纠缠在一起。主裁判向帕莱塔出示了一张红牌。由于当时比赛已经结束,甚至连转播镜头都没有捕捉到。
对此,有很多球迷提出质疑:足球比赛结束之后,主裁判还有权利向球员出示红牌吗?
答案是肯定的。
按照足球比赛竞赛规则,比赛结束之后,只要队员和教练员还没有离开场地,这个时候,如果他们有辱骂、殴打、无理纠缠等行为时,当值主裁判仍有权利向他们出示黄牌或者红牌。而且这张黄牌或者红牌计入当场比赛之中。
类似的例子在国内外足坛都有很多。
比如在2009年欧冠半决赛,比赛结束之后,切尔西队员围攻主裁判,主裁判对切尔西队员德罗巴出示了一张红牌。
再比如在去年中甲一场比赛结束之后,浙江毅腾队长于涛在进行握手礼时出现不尊重助理裁判周刚的举动,主裁判得知后向于涛出示了黄牌。
在比赛结束之后被出示红牌,下场比赛依然也会停赛。而江苏苏宁由于在足协杯已经出局,所以帕莱塔的停赛将在中超下一轮中处罚。
对于帕莱塔来说,这个红牌太不值了,完全没有任何意义,只能归结为不成熟。
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五章“裁判员”规定:裁判员有权执行纪律处罚(出示红黄牌),时间从赛前检查起,到比赛后离开比赛场地时止。也就是说,在这中间,裁判员都可以对球队的球员和官员进行处罚。那么很显然,江苏苏宁与广州富力这场比赛结束后,裁判员对江苏苏宁外援帕莱塔出示红牌,是符合规则规定的。至于红牌的原因,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,可能是球员对裁判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。
这场比赛,裁判员的一些判罚引起了双方的争议,尤其是比赛最后时刻的点球判罚,主队球员表示无法接受,多名球员围住裁判理论,对启用VAR之后的判罚结果不认同。这其实是应该明令禁止的行为,也是足协三令五申严厉处罚的重点违规行为。
在实际执行规则中,裁判员会根据场上的情况,有根有据地进行判罚。一般情况下,只要球员的语言不是非常过分,裁判员较少对与其对话的球员直接出示红牌。帕莱塔的行为,不是简简单单地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异议(按规则应警告),而是越过了红线。既然球员如此“为难”裁判,法官也就顾不得什么了。
当值主裁判的比赛报告如果对帕莱塔不利(我想最终多半会是这种情况),按照今年足协严打的政策,帕莱塔的辱骂对象不是球员而是裁判,他很难逃脱追加停赛。对于江苏苏宁来说,这真是得不偿失的。
冲动是魔鬼!在客场挑战武汉卓尔的比赛中,帕来塔蹬了一脚郭田雨,结果换来了足协的追罚,最后被停赛6场,而苏宁换外援,也是不得已而为之,就这样,米兰达加盟后,球队也就没有帕来塔的位置了,目前苏宁官方已经宣布和帕来塔解约!
那么为什么中超的很多外援都是解约离开呢?其实球队也不想解约,但是不解约又能怎么办呢?当初八抬大轿把人家接来,现在要送走,也不容易,中超买外援,全靠钱砸,工资高的吓人,走转会的路径,根本行不通。所以引进的外援一旦不合适,那就只能低价或者免费租借出去,待到合同期限差不多了,基本剩下半年,就解约离开!
中超联赛的球队,一直都是亏损的,而足协的外援政策让我们的球队处于被动状态,在外援、外教的引进上,往往是天价引进,发现效果不好,要让人家走,只能天价解约。如果,外援不行,那就意味着,球队花的钱要打水漂了!不过解约对双来说,都是可以接受的方式,起码俱乐部能够少亏点,当然也有不解约的,最后只能对簿公堂!
以前我们的CBA联赛,也是这样的,不过后来姚明上任后,在外援方面作出了重大改革:一、新赛季外援的合同只能签1年。二、更换外援次数增加,赛前开始前可以更换2次;常规赛期间可以更换4次;季后赛可以更换2次。三、外援出场次数只有达到一定场次,才能拿到全额的保障合同,这是新规最核心的部分。这样球队在外援的管理上就不在被动了,也不怕有些外援耍大牌了!
其实,我认为,中超联赛也应借鉴CBA的外援政策,足协应该站在球队投资者的角度看问题,相信这样,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失,而且能够让资金更合理的使用,而不是用来解约!
这个问题不难回答。为啥要解约?说白了就是给人家辞退了,中超俱乐部赔工资。也就是中超俱乐部方面单方面违约,然后协商一下给你赔钱,双方对于这种形式都认可,所以就解约。题主问这个问题可能是不明白,为啥不让他们转会走,这样俱乐部还能有收益。其实,中超俱乐部的外援基本上卖不出去。为啥呢?因为在中超俱乐部的薪水都非常高且转会费也很高,想要其他俱乐部的转会费可能性很小。基本上双方都会这么谈:“我们不想用你了,想和你解约,你想要多少个月的工资?给全额是不可能了,只能是给你一部分工做补偿,让后给你自由身。”那么,有外援不愿意走吗?当然有。例如,加纳的吉安,苏宁之前的拉米雷斯。你不想走也可以,但是不给你报名,可是你必须参与训练。老外也知道不比赛对于自己是很大的损失,基本上遇到了这样的情况,都同意解约走人。还有一种情况是,俱乐部将你租借出去,等待合同熬完。这样俱乐部能少负担一点工资,也算是对于投资的亡羊补牢。至于帕莱塔为啥被解约?是因为他被足协禁赛了啊!明明知道自己有问题,帕莱塔也不会太纠结违约金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宁足协杯决赛外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苏宁足协杯决赛外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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